
總統府於 本月28 日正式發布總統令:「監察院院長陳菊准予辭職,應予免職。此令自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1 日起生效。」 這道命令終結了長達一年多的「院長空窗期」,卻終結不了民間對於高官「領公帑、不辦公」的強烈怒火。
遲來的「薪資繳回」 是負責還是止血?
針對輿論質疑陳菊自 2024 年底中風後,請假復健超過一年,期間每月仍領取約 36 萬元 的院長高薪,卻未曾踏入辦公室視事。面對「坐領乾薪」的敗壞觀感,監察院日前緊急澄清,強調陳菊在請假期間均依規定辦理,並聲稱陳菊已「自願放棄」這段期間的薪資,將分批繳回國庫。
然而,這種「事後補救」的姿態並未能平息眾怒。批評者指出,若非社會輿論壓力與確定請辭,這筆高達數百萬元的公帑是否會被視為「理所當然」的養老金?這種特權階級的請假彈性,與一般勞工請病假超過期限即扣薪、甚至面臨失業的現實相比,無疑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公然諷刺。
制度的敗壞 當機關首長成為「帶薪隱形人」
陳菊這一年來的「帶薪病假」,反映出台灣高層政務官制度的兩大弊病:
監督者的失能: 監察院本是監督全國公務員勤惰的最高機關,如今院長本人卻成為「長期請假」的負面標竿。這種「上樑不正」的示範,讓監察院在要求其他部會檢討行政效率時,顯得蒼白無力。
憲政慣例的崩壞: 一個憲政機關的首長可以長達一年不視事,卻不須即時請辭,這顯示了政權對於「職位責任」的漠視。只要執政者不提名、首長不鬆手,國家預算就必須持續供養一個名存實亡的虛位,這對國家體制而言,是極其嚴重的內耗。
繳回的是薪水,追不回的是信任
雖然陳菊最終選擇離職並承諾繳回薪資,但這場「薪資風暴」已將監察院僅存的威信燃燒殆盡。陳菊告別監察院,留下的不只是待康復的疾病,更有一個被政治算計與制度痼疾拖垮的國家機關。當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因「特權領薪」而崩解時,這筆繳回國庫的薪水,恐怕換不回早已破產的政治誠信。